商会的会议制度是科学化、民主化管理的重要步骤,是商会有活力、有组织的体现,特制定以下会议制度:
一、会长办公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;理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;会员大会首届五年,后每届四年(商会庆典、联欢等视情况而定)。
二、参会人员按照通知准时参加会议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缺席;开会时注意会议纪律,无关人员不得参加。
三、会议具体内容、程序、时间、地点由商会办公室在会议前三天通知相关与会人员。
四、 因事、因病不能参加会议,必须请假。
五、 不论何种原因未请假而缺席会议的,商会办公室应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,给予提醒。
六、 对于会议研究的事项,实行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。
七、 无故连续三次缺席会议,不履行会议决议和义务,经提醒后也不做情况说明的视为自动退会、退职。
八、 会议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服务,原则上由商会办公室负责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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